最近進行肌力與體能訓練的教學,在幫學員調整動作的過程中,看見我指導的學員小小地進步,對我這個新手教練來說,就能感受到大大的成就。「肌力與體能訓練」技術曾經幫助我得以應付高強度、高風險的執法行動,也讓我從受傷的陰霾中,重新拾回活蹦亂跳的身體。
我原本以為,自己沒有所謂「運動神經」這回事,直到學習「肌力與體能訓練」這項技術後,才讓我了解到,人的運動能力,有很大的開發潛力。
聽說在歐美國家,對運動的風氣是,每個人都是天生的運動員,因為有活力充沛的身體,人才有探索這個世界的本錢,你不必依靠運動競技維生,也可以保有運動員心態,保持身體處於充滿活動力的狀態,就如同職業運動員備賽一樣。
說起運動員心態,就會讓人聯想到運動競技的求勝心。我在戰術執法單位的養成培訓中,驚訝地發現,原來自己可以被激發出,類似運動員的競爭心理。
這是從小不喜歡學校體育課的我,始料未及的發現。
初次接觸肌力與體能訓練的技術,是我在戰術執法單位的時候。說來有趣,不是在養成訓練的時期,反而是在納編單位後,某次的常訓中,運動傷害纏上我,我才開始思考,是不是存在著更有效、風險更低的方式,來增進戰術執法人員的體能表現。這讓我發現並開始投入肌力與體能訓練技術的學習。
雖然肌力與體能訓練技術,改善了我的訓練方式與表現,但警界的老派常訓作風,對此嗤之以鼻。在老派作風的眼裡,體能好的標準只有3000公尺跑步、大量的伏地挺身與仰臥起坐,其他的都是異端邪說。甚至還有前輩認為槓鈴、啞鈴這類器材是在練「傻肌肉」,無助於執勤時的工作表現。
我還曾尷尬地發現,有警察機關將採購的槓鈴、啞鈴(有採購已經非常難得了),歸類為「休閒娛樂器材」,而非「教育訓練器材」。(若有警察同仁想利用時間提升體能、增進在執法現場的應變能力,碰上槓鈴、啞鈴卻變成休閒娛樂?實在太尷尬了,有提升工作表現的企圖心,卻被視為玩耍、不務正業,那他會不會覺得下班還是早點回家洗洗睡?)
在了解肌力與體能訓練的基本原理後,我可以理解,為何有些資深的警界前輩,會用「練傻肌肉」這種說法,誤解肌力與體能訓練的技術。
我剛進入公職時,「肌力與體能訓練」這個概念並不像現在這麼普及。當時重量訓練、槓鈴、啞鈴都是跟外貌身材、大肌肌的印象綁在一塊。這類健美式的訓練是當時的主流。對健身、重量訓練有涉獵的朋友應該都知道,追求肌肥大效果最大化的訓練方式,與提升肌力與運動表現的訓練方式,這兩者之間有所區別。
戰術執法人員需要的,並非體態上的美感,雖然在肌力訓練的過程中,有可能「順手」達成。但最主要的目的,還是透過訓練,提升在勤務現場這類高風險、甚至嚴苛環境下的運動能力。
戰術執法是個高技術成份的「體力活」。
以我的經驗來說,出勤務的時候,身上的主副武器、裝備加一加應該超過10公斤了。這還是每位隊員的標配。若是破門擔當,一組破門工具組還得要再加個10公斤左右。
每位出勤務的隊員,都有機會輪到破門擔當的角色。
想像一下將近30公斤的重量掛在身上,還要在高風險的勤務現場移動、穿梭,更糟的是,大部分的目標現場可能在高樓層,沒有或是不能搭乘電梯的情況下,這對肌力與體能的負荷會有多大?
再說,還必須考慮到逮捕對象會反抗的情況,制服對象的過程又是力量與力量間的拼搏(而防衛與逮捕的技術又是另一回事了)。如果再碰上傷員,還需要用上TCCC(戰術戰傷救護)的技術,包含扛起失去行動能力的傷員,帶著他移動到適宜施救的暖區等等情況。原本出勤務的標配,還要再加上一個成年人體重,在危險的勤務現場快速移動……難怪會有「戰術運動員」這個說法了。
無論如何,肌力與體能訓練技術,不但幫助我勝任戰術執法人員的工作,在離開這個崗位後,也讓我繼續維持身體的活動力,甚至可以幫助他人。這大概是7年戰術執法工作所帶給我的資產之一吧!